陌陌的蔷薇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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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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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星月童话样稿两篇

要求:温暖美好的情节,突出童话的主题,不一定非要生离死别。1500字

其实我首先看上的是小环的姐姐小佩,现在却跟小环依偎在一起。后来,我才知道这在人类那里叫世事难料。

单片耳环与领带夹的爱与痛

/谢慧

我是一只领带夹,被我的主人遗忘在了他前任女友这里,其实,这个女孩子才算我的真正主人,因为是她把我从商场的男士用品专柜买回来的,做为情人节礼物送给了她的爱人,那个英俊迷人的男生。

男主人走后,我被丢在了女主人这里,女主人看着我落了一夜的泪,我知道她在想那个离开她的人了。伤心了一场后她并没有丢弃我,而是把我收进了一个小锦盒里,我知道那个小盒子里收的东西都是女主人很珍惜的宝贝,但也是不常用的宝贝。

在盒子里,我见到了小环,那款妩媚风情的耳环,耳环是男主人出差时带给女主人的礼物,水滴型,纯银镂空雕花,中心的地方镶嵌着七彩的水钻形成一朵小花,阳光下光彩流转,美极了。

我就是在阳光下抬头看的时候迷上了小佩,那时候女主人总是用右手挽着男主人的左胳膊走路,于是戴在女主人右边耳朵上的小佩就进入了我的视线,她是那么活泼,欢快地舞动着自己美丽的身体,好像有许多高兴事儿似的,当然也有安静的时候,有一次,她就躺在我的边上,娴静地微闭着眼睛,一动不动,我能闻到她身上那种淡淡的极其好闻的清香。那时候我甚至是有点坏念头的,就像我的男主人,趁着女主人靠在他的胸前看电视看得睡着的时候偷偷亲了女主人的小嘴巴。

小佩比小环漂亮,当然这话我不会对小环说,女孩子都不喜欢别人比自己漂亮,连自己姐姐也不行,何况现在我和她被关在这个小锦盒里,可以说是相依为命了,我没有理由让她不高兴的,不过我总觉得小佩的水钻比小环的亮,她的花纹把她的精致,甚至连香味也是小佩的比较好闻。

我还记得小佩失踪的那天,男主人和女主人站在街头上吵架,小佩的身体激烈地颤动着,完全没有了往日轻舞时的曼妙,男主人显然很愤怒了,最后他打了女主人一个耳光,我还没看清楚,小佩就远远地飞了出去,女主人丝毫没有察觉到,捂着脸哭着跑开了。我的小佩就那样流落在了人来人往车流如织的大街上,生死未卜,而我却无能为力。

小环其实很好,温柔而善解人意,我无聊的时候她会给我讲故事唱歌,她的歌声婉转动听,她的故事曲折离奇。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多的歌和故事,可是我还是不开心,想着我的小佩,怀念着她在阳光下跳跃着的身影,思念着在朦胧的月色里依偎时呢喃的耳语,我想没有人能够代替小佩,我爱她,直到永远。

我把这句话说给小环听,她听完没有说话,黑暗中我也看不见她的表情,只是隐约好似听到了她低低的啜泣。我想也许是听错了,小环怎么会哭呢,最近女主人总是在睡不着的夜里哭泣,哭声或许来自女主人。

小环一如既往地为我唱歌说笑话,阳光好的早上,她会悄悄地把身子挪过来一点点,好晒到盒子缝隙里射进来的阳光,那个时候,我感觉很温暖,不止因为阳光,还因为小环的陪伴。

日子就在平淡安宁中度过。有一天,女主人的女友来串门,无意中打开了这个锦盒,那个女人拈起我大叫起来,这些破玩意你还留着他干什么啊,赶紧丢了吧,让他看到就不好了。

我知道女主人又有了新的男朋友。小环看到我被那个女人抓在手里很难受的样子,就使劲地挪动着自己的身体,直到台灯的光打在她身上,果然,那个女人看到小环后眼睛一亮,立刻就放下我,然后把小环拽在了手里,兴奋地说:“好漂亮啊,借我戴几天吧?”

“那个只有一片了,另一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了。”

“不要紧,一片也能戴,现在流行。”说着女人就把小环戴在了耳朵上。对着灯光,我看到小环身上的光彩那么绚丽那么迷人,她轻盈地旋转着身姿舞动起来,像一个天使一样,美极了,我看得呆住了。可是女主人的女朋友很快就起身告辞,而小环也将跟她一起离开。我有点害怕,怕她离开后就再回不来了,我想说点什么,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口。倒是小环,微笑着向我挥手,她说:“我去帮你找小佩,我一定要帮你把小佩找回来。”

我看着她离开,小巧的身体像极了一滴泪珠。我看着她远去的方向大叫着:“不要去不要去,不要离开我。”可是小环已经听不见了。我看着身边空出来的位置心痛得无以复加。很多时候,我们就是这样,当我们怀念失去的爱的时候,身边真正拥有的爱就在失去。

当天晚上,我听到女主人接电话时说:“什么,耳环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也不知道掉哪里了。”我知道那个傻丫头真的去帮我找小佩了,可是茫茫人海,要上哪里去找呢,何况小环那么胆小那么怕黑。

有一天早上,女主人顺手打开那个锦盒,发现里面那枚领带夹已经锈迹斑斑,全然没有了当初买时的模样。“怎么锈得这样快?”女主人自言自语。她不知道,我拼命用自己的眼泪把身体打湿。

我知道第二天早上,我就会被上班的女主人顺带地丢进垃圾桶。我期待着天亮,期待着上路去找我的小环,我一定会找到她的,因为我要跟她说我爱她,愿意与她相依相伴一辈子。

                                    编辑/蔷薇紫陌

 

 

 

我的名字叫F14,和F13同是电影院里的两把木头椅子,我们两个隔着过道,却爱得一生一世。

F1314的伤城之恋

                               /瞧俏

我的名字叫F14,和F13同是电影院里的两把木头椅子。

也许有人会认为椅子和椅子有什么不同,不都是一个样子吗?那是在别人的眼里看来,在我们自己的眼里,每一把椅子都会因为轮廓颜色磨损的痕迹以及那些细微的差别而变得不同,也就是说,我们每一把椅子也都是独一无二的。

同样独一无二的还有爱情的感觉。目前我就爱上了隔着一条走道和我并排的F13。我当然不直接叫他的名字,我给他取了个好听的昵称——小三。当小三甜蜜地叫着我小贝的时候我幸福得快晕掉了,我知道贝是宝贝的贝。

但是,我们的爱情却不是那么容易,我身边的F15就经常在我耳边提醒我说:“你们是没有结果的,因为你们隔着走道,连牵手都不能够,还谈什么恋爱啊,还不如跟身后的G14发展发展,他对你那么好。”

一条走道的距离对于两把不能走动的椅子来说那就是沧海,但我说过爱情是独一无二的感觉,就像F15一边劝着我要现实点现实点一边还不是盯着前排的E16目不转睛啊。

有很多的情侣买票的时候会指定要买这两个位置,多浪漫啊,1314 谐音是一生一世啊,爱情里谁不期盼一生一世的长久和安稳呢。可是,他们到达位置一看我们是分隔在走道两侧的时候往往是很失望,有一次一个女孩子还当场哭了起来。很多时候,失望之后他们还是安静地坐好,这时候男孩子会把手里的零食都堆在女孩子的膝盖上,并且不时转头互相看着对方,也仅仅如此,比起屈从现状的他们来说,我更喜欢女孩子哭的那一对,那个女孩子一哭,她的男朋友就跑过来跟坐在我边上F15上的男人商量换位置,但是,F15位置上的男人也是带着女伴来的,所以要换的话他要求两个一起换,于是,男孩子又回过去找他身边的女人商量,能不能跟他一起换过去,女人是跟老公一起来的,也不想分开,就这样,换来换去一大圈,男孩子额头上都冒出了细密的汗珠,电影开始都二十分钟了男孩子才坐在了女孩子身边,女孩子笑着依偎在男孩子手臂上笑成了一朵花。

当时我感动得都快哭了,就有点幽怨地看着小三,比起他们来说,我们和大多数人一样,在现实里卑微隐忍地生活着,待在我们各自的小空间里,没有勇气为了靠近对方而付出努力。

电影院里时常放映各种各样的片子,我喜欢看爱情片,小三喜欢看科幻片和动作片,其实我还喜欢看恐怖片,喜欢那种又爱看又怕怕的感觉,不过自从看到前排的E15在看到恐怖的镜头时往她旁边的E14怀里钻后我就再不说我喜欢看恐怖片了,每逢有恐怖片上映的时候我就缩着身子睡觉。其实我也想有一个怀抱可以让我在感觉害怕的时候钻进去的。

2006年的圣诞节,电影院里放映新电影《伤城》。这是我和小三都很期待的一部电影,我们还为电影名字争论过呢,小三说伤城就是伤心的城市,我说该是城市里的那些伤痕。最后谁也没能说服谁,于是转换话题,小三说他喜欢梁朝伟,不过我知道他是喜欢舒淇的,就像我说我喜欢舒淇其实我心里想看的是金城武。小三虽然酸溜溜地说金城武不帅,但每次有金城武演的电影,他都会叫醒我来看,爱情就是这样让人喜欢着对方的喜欢,哪怕心里会因此有着小小的醋意也能克服。

就在当天晚上,电影院里莫名其妙地着火了,起火点正是小三那里,我被浓烟呛醒的时候,小三正痛苦地看着我,他的下半身已经变形,火苗正随着他的身体往上窜,烟雾和痛苦让他的脸变得很扭曲。我吓得哭起来,却什么也做不了,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小三开口了:“小贝,别哭,这一生能遇见你我也就知足了,惟一遗憾的是,到死我都没能牵牵你的手,以前老以为总有一天我们能走到一起,现在看来是不能够了……”

小三的气力越来越虚弱,声音小下去,同时大火眼看着就要把他湮灭。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我向他伸出了我的手,同时朝他大声说:“亲爱的,我的手在这里,它在等着你的手呢,你一定要撑住啊。”

旁边的F15和后面的G14都惊恐地大叫起来:“傻丫头,快把手缩回来,你会送命的。”

“我知道。”我大声回答他们,并且努力把手伸得更长了。小三也倾斜了身体朝我这边伸过手来,很快,我便握住了他炙热的大手,火苗沿着他的手臂往我这边窜,小三想把手缩回去,被我紧紧地抓住了。

他说:“宝贝,我希望你好好的。”

我笑着说:“和你在一起就是好的,哪怕一同化为灰烬。”

大火顺着我的手臂已经蔓延到了我的身体上,小三也已经说不出话来,我们就这样拉着手笑看着彼此忘记了火烧疼痛,因为比火烧更疼的是分离。

在最后的时刻,也已经着火了的F15冲着我吼:“你这个蠢女人,现在你们的爱情就是伤城之恋啦,让这个城市被火烧伤!”

“我很抱歉,”最后我说,“但我真的很幸福。”

                             编辑/蔷薇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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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隐身花园样稿

隐身花园栏目要求:私密但不色情。像是一个女子夜里独自想着心事,写下的日记一样。略微有个主题。还是要求新颖。3000字。
这个栏目稿子我这里很缺。

我们在彼此的身体上留下了无法忘却的痕迹,然后陌路。

                                            

                         相遇不是我的错

                                 / 海妖

                             1、信

    信是个年轻的男孩。23岁刚过。我第一次见他,是在朋友的碟店里。那天,朋友店里缺一个店员,贴了招聘启事,没想到小小一个岗位应征者却排了长队。我平日无事,便去给朋友帮忙。

    那时,我已结婚十年,婚姻确实已很寡淡,每天先生出门忙生意,早出晚归,甚至不归。我一天要做的事就是早晨开车送孩子上学,然后回来做家务,弄午餐,午餐每天好几道菜,我只用1个钟头连洗带炒全部搞定。等孩子们下课,我再接他们回来吃饭。整个下午到晚上就没什么事情了。下午有阿姨过来帮忙,我可以出去转转,找朋友聊聊天,或者打打麻将牌。

    在深圳,男人在外面找女人是很普遍的事情。而对于一个已经有稳定地位的女人来说,她们最常说的一句话也就是,不要搞出一身病回来。

    我对他没有什么太多的惦念,一晚不回来我也照样睡得踏实。这不表明我不需要男人,只是当两个人过得左右手摸起来都没有什么感觉的时候,也许,维系两个人在一起的,也就是孩子以及一些责任。

    我不会离开他,因为他起码可以让我在这个经济发达的城市,过上优裕的生活。

    信,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生活中的。

    他从北方的一个小城市过来打工,大专毕业。这样的学历在深圳是不容易找到好工作的。好在,他有一个俊朗的外表。一米八几的个子,很纯净的眼睛。不知为何,见他的第一眼,女人的直觉便告诉我会与他发生点什么故事。

    在这个男孩填好履历表过来递给我,冲我淡然地微笑时,我便打定主意,要让朋友接受这个男孩工作。

    这样,一周后,男孩来碟店上班了。

 

                            2、约会

    朋友的碟店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明亮音乐以及伤心电影。

    一个规模不算太大的店铺,两个店员看店足够。信去了之后,他挺认真地钻研了一些热门的音乐和电影。这样给客人推荐的时候,他总能很快把顾客说动,有时,也有年轻的女孩是冲着信的英俊而来,到最后,总是几句话便被信说得捧了一堆影碟买走。

    我开始常去碟店。

    偶尔也会碰见整个碟店只有信一个人。那时,信在我面前会比较放松,也许我比他大十几岁,又有家室,在他面前本就是个长者,根本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压力;也许他知道我在他进这里工作时,给过他帮助。总之,他在我面前很放松。和我谈谈音乐,谈谈他喜欢的恐怖电影,也聊聊他现在的生活。

    信本来可以继续读书的,他功课相当不错,但他家里是农村的,父母亲供不起他读书。大专也是半工半读,很辛苦地念完。之后,他听朋友说深圳有很多发展的机会,便背上行李过来闯天下了。

    他租住的地方非常简陋,去过很多地方招聘,都没成行。饿过饭,所以,对于这个工作他非常珍惜。其实工资不高,一个月一千元,在深圳这样的地方,吃住都困难。

    信说,他觉得活着真难啊,那么辛苦和累,好像怎么努力也挣不到钱。

    这个忧伤的男孩打动了我已经沉寂的情感,与其说我愿意帮他,不如说我更想和他谈一场纯粹的恋爱。这样的感情,在深圳这样的城市,已经很难找到了。

    我很快又通过先生的关系,给信联系了两个打工的工作。一个是家教,给一个初中生辅导英语,另一个是给某电台做些文案企划。

    这两个工作不用占太多的时间,但很快解决了信暂时的困境,对此,他很感激我。

    信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开始依赖我。他对我也很好,只要我没有人说话,无论什么时候打电话过去,他都会充当我的倾听者,并安慰我。有一次,他还说,谁都不准欺负我,谁让我不痛快了,他会帮我修理谁。

    也许,这样的依赖是相互的。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孤单,而缓解内心深处的孤单是需要一个愿意为自己分担的人。

    有一晚,我做了一个梦。在梦里,我和信拥抱接吻。醒来之后,我很长时间都不愿从梦中那新奇的感觉中复苏,我想和他发生点什么,又有些迟疑不定。他那么年轻,我怕会给他带来伤害。

    左右躲避着心内已萌生的感情,但还是给信打了个电话,我对信说:教我游泳吧?

 

                         3、激情

    信在游池里,只穿小小的泳裤,年轻男孩瘦而健康的身体真是迷人。在他于水里搂着我的腰游动时,我可以感觉出他手臂的颤栗。

    从泳池出来后,信看我的眼光有点不大自然,似乎多了些热情。那种发亮而又燃烧的眼光,让我已明白信心内对我的好感。是啊,我虽然年过三十,但依然还算有些姿色,而成熟女人的知性美,是小丫头们不具备的。那些小丫头们能帮他搞定未来吗?恋爱也是需要对手的。一个好的对手可以给予自己太多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从书本上学不来的。

    我和信的关系开始变得暧昧起来。我们常在双方都有时间的时候,在一起相处。逛街、吃小吃、看影碟、聊天。太多太多时间的相处,让彼此更加依赖。

    在一个我们都喝了些酒的黄昏,在他简陋的租屋,我和他终于偏离了一直保持的轨道。我们脱去彼此的衣服,我教他如何去爱抚一个女人。当他终于进入到我的体内时,那种新鲜的刺激感让我的身体瞬时澎湃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和一个女人做爱。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忘掉我。不管他以后跟了哪个女人。

    有过第一次的甜蜜之后,接下来的两周,几乎每天我们都会在他的小屋里做爱。有时我们会缠绵几个小时。但每天,我都会在晚上10点钟前,准时离开他的租屋开车回家。

    信,是我的午夜甜点。我需要,但不会为此放弃我已拥有的一切,这是游戏规则。

 

                             4、背叛

    信像一个贪嘴的孩子,开始深陷于我们的肌肤之欢。而他年轻的身体,总是每回把我折腾到高潮叠起为止。

    我为他花了不少钱。从家里私自拿出了些钱,我悄悄塞给了信。5万元的存款,对于做大生意的先生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对信就不同了,这对他绝对是笔大数字。而平日,我也舍得为他买一些名牌衣服,鞋子。我还许诺不久后给他买辆车开。

    这些物质的给予,让信两眼发亮。当他穿着名牌衣服,和我出入高档酒店时,我知道,他不可能再回去了。物质能够让女人产生爱,同样也能让男人产生爱。如果说,起先信对我只是依赖的话,那么现在,他是爱上我了。他不再肯离开我。他开始对我有要求,他要求我更多时间和他再一起,并开始吃醋于我和别的男人相处。他希望我能够离婚,他想长久和我在一起。

    对于一个物质丰富的已婚女人来说,家庭无论如何是她不肯抛弃的。这点,信太高估了他自己。我要和一个贫穷的男孩白手起家吗?不,我的年龄不允许。其实,有时我倒希望信能够接受年轻女孩子的爱情,对我不要那么专一,这样也许我会有兴趣和他在一起长久一些,但他的痴缠显然让我有些害怕。我怕先生知道,我怕婚姻的破碎。

    在和信玩了大半年后,我开始减少和他见面的时间,有时,他打电话很多次,我都不回,我以为这样时间长了,会让他淡忘我,然而,我完全估计错了。

 

                            5、一则消息

    信砸了我的车,他完全失去了理智。当我不再搭理他时,他整个人愤怒了。他像一个发狂的小兽,把我逼到一个无处可走的角落里。

    那时,眼前的信是陌生的。10个月前,那个阳光单纯的男孩已经不见了。现在的他,眼中充满了物欲,还有因为得不到而有的杀气。

    我在人身安全无法保证又不敢让先生知道的情况下,悄悄报了警。信很快被警局带走了。后来听说,被送到医院接受心理检查,诊断他患有重度抑郁症和躁狂症。

    后来,我就再没听说过关于信的事情了。只是接过几个无声的电话。都是在午夜,接通后停顿数秒便挂掉。我猜测那也许是信。我想,他大概终究无法忘记我的。在这样一个喧嚣的城市,我不知道他以后如何生存。有时,偶尔会在梦里,想到信年轻的身体,会和他在梦里做爱。

    我们还是给彼此的身体上留下了无法忘却的痕迹,尽管我们现在已是陌路。

那是一年后的一个下午,我翻看前天的晨报,在4版的一个醒目位置,我看到了一个关于异乡客在租屋自杀的消息。照片上是信年轻的脸,还是他招聘时的那张相片,双目纯净,笑容灿烂。

 

 

 

3024                                             编辑/蔷薇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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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请不要往留言里发自己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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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浓情小说也很缺

4500字的女性都市情感小说。情节要好要饱满。
还是原来的样稿,再贴一次。



 她一生的事业就是这个男人,在她丑小鸭式的日子里,是他的帅气温暖了她;在她光鲜明媚的日子里,还是他给了她希望,虽然他已不再帅气,虽然在别人眼里他很烂。可是,他永远是她的图腾。

与爱情相依为命

/陌上花似锦

陈红玲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坏的?这个问题她想了好久,最后终于想明白了,是从段砚来了以后变坏了。之前陈红玲是个不修边幅甚至有些邋遢的女孩子,穿姐姐和妈妈剩下的衣服,甚至,衣服上还有饭粒子就来上课了,而且,蓬头垢面的时候居多。十六岁的陈红玲还很单薄,至少,身体还没有长开,个子已经很高了,在女生算是最高的了吧,一米六九,穿着寂寞的白球鞋,风从宽大的裤腿里穿过去,好象一群鸽子在里面飞着。裤子是条肥大的军裤,她哥从部队上带回来的。瘦高的陈红玲穿上这条军裤更显得骨感,但那阵不时兴骨感,有些胖的女孩子比较招人喜欢。

可她喜欢段砚。段砚是从外地转来的学生,因为这里管得严,而且高考时录取率高,而段砚又有北京户口,所以,这样的学生在小城里很多,段砚只是其中之一。 高大英俊的段砚路过陈红玲的身边时,她闻到了空气中的槐花香,正是五月,槐花开得很灿烂,她努力吸了吸鼻子,才知道,夏天快来了。手心里有微微的汗,脚底起雾气了,脸也红了,心也跳了。她后悔穿了姐姐的旧裙子,上面还有暗红的污垢,虽然只有她看得到,但是她觉得,段砚是看得到的。其实所有的暗恋不过就是那一瞬间,她抬起头来,正好遇到段砚的眼神,有点坏,有点玩世不恭,那么任性,虽然段砚是单眼皮薄嘴,但陈红玲觉得刚刚好,因为有本杂志上说,薄嘴唇的男人会接吻。接吻这个词蹦到陈红玲的脑子里,她嗡地一下觉得自己变坏了,接着,她的脸又红了。

那天回家她趁家人不在一直在照镜子,左看右看觉得自己是难看的,她把自己所有的衣服试了一遍,结果发现,哪件衣服都那么难看。晚上回家时,她说了谎,学校里要买服装,参加一个区里的演出,她结结巴巴地说着。那时,母亲正炒着菜,没有转身就说,要钱,总是要钱!你们这些丫头骗子。五十块钱到手之后,陈红玲把它压在枕头低下,然后甜美地睡去。她准备第二天中午好好为自己买一件衣服,当然,她主要是穿给段砚看。早晨她偷偷用了姐姐的口红和粉饼。在骑自行车飞奔学校的过程中,她一直渴望能遇到段砚,因为据她所知,段砚住在城中的外婆家,和她是同路的,但很遗憾,她没有遇到。上课时她努力地想让他看到,她嘴上有淡淡的口红,脸上有胭脂,结果是老师问,陈红玲,你发烧了吗?脸怎么这么红?她低下头去,觉得委屈极了。中午,她去买了一件裙子,带飘带的,藏蓝色的海军衫,穿上后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差点惊叫起来。是的,镜子里面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至少,不难看,那样燃烧的眼睛,那样跳动的心,她想,下午她要故意在段砚的桌子前多走几次,以和杜丽丽借橡皮的名义。

让她失望的是,下午,段砚没有来。

虽然有好几个女生围上来问陈红玲的裙子在哪里买的,并且说她穿上像大学生,陈红玲还是一点感觉没有,她望着那个空空的座位,黯然神伤。 第二天段砚来了,但天开始下雨,陈红玲不得不穿上裤子。雨接连下了几天,好象没完没了,陈红玲才知道,梅雨季节已经来了。她想给段砚写一封信,可是不知说什么,说自己为她买了新裙子吗?正在犹豫的时候,段砚突然走了。陈红玲简直失落到了极点,她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一个月,段砚留给她的印象简直是惊鸿一瞥,虽然短,可时烙印却是深的。以至于她上课神情恍惚,常常会回过头看那个位置。段砚去了另一所更好的学校,离她的学校有二十公里。如果想看到他,陈红玲就要骑二十公里到另一个学校,好在那个学校有她的一个小学同学,于是她可以名正言顺出现在学校里,只是有时碰得上段砚,有时碰不上。可惜,那件海军衫似的裙子她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放在了箱子底,她想,等真正和段砚面对面时,她会穿它的。

陈红玲往那个一流名校跑了三年,三年风雨无阻,只要有时间有机会她就会定时出现在那个学校里。她的小学同学不明白为什么陈红玲会她这样热络起来,总之,这个叫张燕的女孩子后来成了陈红玲的好朋友,她们一直好了很久,直到张燕结了婚,张燕才明白当初陈红玲为什么总是找她,因为陈红玲在张燕婚礼上醉后流着眼泪说,我,我为的是段砚啊。而段砚根本不知道,那时他和校篮球队的高圆圆打得火热,他们都在篮球队,高三那年,高圆圆莫名其妙退了学,段砚一夜之间回了北京,当再去找张燕没有遇到段砚时,陈红玲知道了这个消息。张燕说,听说他们乱搞,高圆圆肚子大了,被学校劝退了。段砚回了北京,大概是再也不会回来了!这句话从张燕的嘴里传到了陈红玲的耳朵里,她哭跑到学校外的大堤上,放声大哭起来,一切,一切还没有来得及说啊。

七月,陈红玲考上了一个三流大学,在北京郊区,但也是北京啊。如果她报别的城市,可以上本科的,但她执意要去北京,仿佛中了邪一样,十八岁的陈红玲来到北京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段砚。她找了很久,没有找到,但她并没有心灰意冷,她认定,段砚就在北京。在这期间,她已经学会了描眉画眼穿衣打扮,可惜的是,段砚却再也没有看到。而且,此时已经开始流行骨感美人,脱胎换骨的陈红玲确实可以说是一个美人,她站在一群乡下来的女孩子中间,绝色倾城。她很快成为男生们围攻的对象,张三李四王五马六,她是记不住的,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走近她。

毕业后她留在了北京,一边到北大进修一边上班, 她已经不缺钱,她哥复员后开了一个玻璃厂,在当地是颇是有名的民营企业家。她姐姐靠着美貌嫁了一个大款,姐夫正在搞房地产,非常有钱。

她挣的薪水全用来打扮自己了, 她穿夏奈尔新一季的衣服,用的cD口红,兰蔻的眼霜,lv的包包有好几个,她自己租的房子在二环内,一个月要四千块,姐姐会及时来交房租。所有人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留在北京,而且一个月挣这么几千块,她跟着哥哥或姐夫干早就是富婆了。可陈红玲执意要留在这里,并且把整个一面墙全做成了衣柜,就是说,她的衣服是一面墙,可有一件衣服她始终挂在最里面,那件蓝色的海军衫,颜色有点褪,飘带飘着,陈红玲打开衣柜就能看到它,不经意间,总是黯然神伤。

她的家里,有一张巨幅照片,是段砚的。这张照片来得极不容易。当年段砚去她们学校时曾办过一个借书证,那上面必须贴一张照片,在段砚走后,陈红玲费了好大劲才找到那张借书证,在学校图书馆理员手里,那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死活不给她,陈红玲给她买了一盒化妆品才算完事,她转身走后那个老女人骂了一声。多年后陈红玲还记得,她骂陈红玲,小色女。

有了自己的小窝后,陈红玲把照片反拍了一下,放大,上光,最后,是一张和真人大小的照片了。一进门就能看到,而陈红玲进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问一声,嗨,段砚,你好吗?

这件事,她坚持了三年了。在谈过三三两两的恋爱之后,她干脆不再和那些男人纠缠不清,一心一意找段砚。

在王府饭店见到段砚时,陈红玲的身子一倾,差点把手里的红酒落到地上。是张燕的婚礼,邀请了些同学,陈红玲是伴娘。当段砚进来时,陈红玲觉得一定是看错了。她心跳得厉害,好象透不过气来一样,他还是那样玩世不恭的眼神,还是那样英俊,甚至,还是那样让她觉得心疼。张燕说,前些天街上碰到的,正好我要结婚,于是告诉他了。陈红玲什么也听不到了,只觉得整个世界就剩下这一个男人了,她跑到洗手间,手颤抖着补妆,看到自己脸上是一片桃花灿烂,是的,她终于找到他了。

她努力让自己镇定,出来时,正好遇到他,他看到她说,你是米亚辉吧,我们好象曾经是同学?他居然叫错陈红玲的名字,陈红玲笑了笑,扶着墙,如果不扶着墙,她怕自己会倒下来,她说,我不是米亚辉,我是陈红玲。米亚辉,当年是班里最疯的一个女生,穿牛仔裤,可见,他对那些放浪的女生印象很深的。他们并排往大厅走着,一进大厅有人说,真是郎才女貌啊。是的,他们要比新郎和新娘还要漂亮出彩的。宴会上,陈红玲很快就喝醉了,当段砚过来抱住她时,她哇哇地吐着,陈红玲,怎么会这么难过?

她断断续续地说着这些年对他的爱恋,一边说一边哭。

那天晚上,陈红玲把段砚带回了家。

段砚看到了自己的照片,那样大,就在房间正中中央,他有些惊谔,我找得你好苦,我终于找到了你,段砚,段砚 ……段砚抱住她,伏下身来,他们亲吻着,陈红玲觉得一切都是梦境,这是真的吗?眼前这个男人是自己的吗?这是她的初吻,可她觉得似在梦中,好象吻过千百次了一样,那个吻持续了好长时间,最后,段砚说,亲爱的,我快出不来气了。但陈红玲仍然吊在他的胳膊上,她生怕一放手他就飞走了。段砚,你知道我爱了你多少年?你知道我爱了你多少年……

她一直说着这句话,一边说一边流泪,到最后,枕头都湿了。

这是她的第一次做爱,也是第一次把男人带回房来,她怕段砚有负担,于是一直沉默着没有说。可是她真的很疼,又疼又想飞,到最后,她叫着,欢快如一只小鸟,原来,这样可以上天堂的。那天晚上他们又持续了很多次,最后,陈红玲感觉下体有隐隐的疼,可是,不要紧,只要他喜欢。他去卫生间洗澡时,她偷偷换掉床单,然后乖乖地躺在床上面等待他。段砚一直没有说爱她,但他和她做爱了,这多好啊。

女人,原来可以这样地爱一个男人。即使他不爱她,可只要他和她在一起,那么,她就是幸福的。 第二天早晨醒来,他的第一句话是,陈红玲,我得回去,因为太太今天要出差,我得给她整理一些东西。

陈红玲愣了愣,然后笑了,好,你去吧。

她刚刚知道他结了婚,有了太太,并且,过着不太富裕的生活,在一家国营厂上班,薪水薇薄,他的太太,在一家书店做会计,常常去书市进一些低价书回来。

临走时,他忽然趴在陈红玲的耳朵边说,亲爱的,我还会再来,还有,说了你不要生气,你好象不太会做爱啊。陈红玲站在门口,低下头,脸红红地说,是,不太会。段砚走后,陈红玲上网,查一些黄色网站,在线看那些A片, 她想,下次,她不能让段砚觉得她是个生手,她要学会一些技术,只要段砚喜欢就好。他们开始发短信,段砚不停地挑逗她调戏她,陈红玲知道,这是他的本性,他天生就是这样的男人吧,可她离不开他,这是她的命。笃定的,她做了段砚的情人,并且,用自己的钱养起他。他的衬衣鞋子皮带,他的花销,他的名表,他的各式各样的应酬,只要他说出来,陈红玲一定会办到。甚至要一辆宝马开,陈红玲只沉吟了一句就说,行。

不过是和姐姐或哥哥撒个娇而已。

但他并不珍惜她,说,你乳房有些小,还有,做爱技术实在一般,你没怎么和男人睡过觉吧? 陈红玲扭过脸去,一脸的委屈。陈红玲约了几个男人,之前追求过她的男人,她和他们在电话中说,你想和我做爱吗?所有人都以为她疯了,她明明是冷漠狂傲的啊。但这样的便宜男人还是爱占的。陈红玲在酒店开了房间,约了男人来,她让他们教她如何做爱,她只看重如何学他们在床上的本事。几个月之后,陈红玲已经翻身成为一个床上尤物,她已经十分让段砚留恋,但她没有要求他半个不字,离婚,或者给她一个名分,不不,只要他在她身边就好。既使这样,他仍然让她伤心。他去嫖,让公安局抓到,她去赎他,一次次。最后一次,她求他,以后,你可以把她们带到家里来,但是千万别再让人抓住。

她学会了抽烟,段砚不在的时候,就一个人抽烟,一抽一大包,屋子里全是烟味,她这样孤独而寂寞地爱着他,没得反悔。即使他烂得不能再烂,可是,那是她的命,她就是爱他,忘不了他。

最后一次做爱是在五月,在槐花也开了的时候,段砚带着槐花香进来,然后一把抱住她说,妖精,我们做爱吧。

第二天早晨她早早起来去买早点,雾很大,过马路时,一辆车撞了过来,陈红玲当场死亡,油条和豆腐脑洒了一地。她的大脑中一片空白,只还有一个意识,段砚,还没有来得及看她穿那件海军衫的样子。

那是她终生的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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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4
真爱依旧样稿四篇

真爱依旧栏目要求:感人,能打动人,情节真实。最好是独特的关系和场景,写家人的很难有突破,不要总走那种从恨到爱的模式。一定要新颖,动人。3000字。

爱漂亮谁也管不着

/流言

一.

   周末窝在沙发上看《康熙来了》,美容大王手舞足蹈地形容从前的学姐,“眉毛画得和精子一样,简称精子眉。”我想了几秒钟哈哈大笑,笑完之后又过了几秒钟,突然很思念路菁菁。

   第一次见路菁菁时候是98年,那时候满街都是松糕鞋,她就穿着一双粉红色的鞋子从我面前溜达过去又溜达回来,那底子厚到闻所未闻的高度。我盯着她想使劲看清楚又不太好意思,她却直接走过来拿我的暖壶,说走吧走吧,我带你去打开水。后来我向她解释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蓝色睫毛,有三个耳朵眼的人。而她说看我扎两个小辫子就知道是个笨人,觉得应该指导我的生活。我的确是个笨人,18岁的时候还不懂得化妆,甚至不知道睫毛膏的作用。

   宿舍里的人都不喜欢路菁菁,看她每天早晨吹着口哨往脸上涂那些鲜艳的颜色,常常走过去和她抢镜子还在背后给她起外号。老师也不喜欢她,有一次她鬼鬼祟祟地穿了一件小衣服面朝着班主任笑眯眯走进教室,结果还是被一把抓住呵斥回去换衣服。那是她的第一件露背装。甚至宿舍的楼长都不喜欢她,因为常有男生在宿舍楼下为她唱一夜情歌或者点满地蜡烛。而我却与她莫名其妙地友好。

   我人生的第一次化妆是为了要见许白,他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常常有诗歌在校刊上发表。当我开始把那些杂志小心地放在枕头边上,路菁菁突然在一个午夜神出鬼没地爬上我的床晃晃手里的纸条。“我把你写的东西给小许看了,他约你明天见面。”

   为此她逃学进行了大采购,然后在宿舍唯一的桌子上把自己那个黑色的化妆包扔到旁边。我说可以啦可以啦,我用你的化妆品就可以啦。她说不行。

   化妆师路菁菁拿出新买的粉红色唇彩,透明粉底和糖果色眼影,表情严肃地在我脸上动工了。而她自己的蓝色睫毛膏,桃红色口红都不用,她说那些不是好女孩用的。她一边说一边用手背擦擦我鼻头上的汗。我在心里想路菁菁你说得不对呀,你就是最好的女孩。

二.

许白在第一见面以后请我吃饭,当我坐上公车回学校以后他在后面骑着车子追了五站地。我发现他以后急忙下车,他上气不接下气还要故作潇洒地回答,陈小橙,我能不能下周请你看电影呢?

那以后我和路菁菁都开始经历了一些事情。我是被许白的青梅竹马叫到学校操场上,她拿出他们从幼儿园开始的合影和日记给我读,那是一个又瘦又高的苍白女生。再做出悲切地样子让人看着她就心生愧疚了。我虽然答应她不再和许白单独见面,可回到宿舍还是哭了。路菁菁对于我那天的表现很生气,并不是因为我哭了,而是因为我居然穿着高中时候的校服去见那人。她教导我说,越是这种时刻越要漂漂亮亮的。随后她拿了一个暖瓶摔在那女生宿舍门口,大喊谁欺负小橙了给我出来。许多人出来看热闹,她在11月里穿着短裙和黑色靴子,头发都梳向脑头露出光滑的额头与心型发际。那些穿着睡衣的女生只看了她一眼就会低下去,然而为了掩饰这自卑与不甘就一同与她为敌了。我曾经问她,是否可以低调些就能得到更多朋友,她停下正在画眉毛的手,认真地看着我说,爱漂亮是对的,爱漂亮谁也管不着。那一刻我明白了她的差人缘并不是因为其他,而是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只知道依外表识人,很少有兴趣来了解你的心。

而她自己是在食堂被一群女生围住,质问她为什么和某某参加周末舞会。当时那群高大女生装模做样地拿着小酸奶瓶,而路菁菁端着我们的两大碗红烧肉,显得气势磅礴。她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扔给其中一个,说你自己看看吧,你男朋友给我写的情书我都还来不及拆呢。

然后她头也不回地冲我走过来,神秘地说小橙你回头看一眼,但是不要太明显哦,省得她们知道是我让你看的。我只好偷偷看了一眼,她一边大嚼着红烧肉一边说,你看见了吗。那许白的瘦女人和那群女人都把眉毛画得和蝌蚪一样,恩恩,说蝌蚪太便宜她们了,咱们得想一个更恶毒些的名词来。

三.

   2006年的某个周末,我终于找到了8年前和路菁菁在学校食堂冥思苦想的名词。她教我要用防水睫毛膏,这样即使哭过了也看不出痕迹。她教我把小小唇彩串起来挂在钥匙上,这样可以随时补妆。她讲这些事情的时候一脸严肃,仿佛是人生极大的真理一样。

在分别忙碌的这些年里,我渐渐学会了给自己化妆,再然后是生活妆,晚妆,约会妆。我也买了几件领子低一点儿的衣服,有暗暗的花纹和翻起的裙摆。松糕鞋早就不流行了,我也有几双高跟鞋,但却都没有她那样高。

那个周五我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因为这个时刻我在谋生的城市暂时没有朋友与爱人。有些事情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来过一次,第一天去新公司报道我穿了雪纺的小裙子,虽然外面有西装外套,但还是感觉有些目光如小刀子一样刷刷飞过。我无法融入她们的生活,一个漂亮女孩无能是花瓶,可是再加上能干那简直是毒蛇了。我再次有些退缩,觉得假如我也不修眉毛穿过时的格子衬衣是不是可以和她们一起吃个午饭呢?

路菁菁在电话那边一边夹睫毛一边指示我,去买新衣服,去买新香水,要有一些攻击性的味道。她们越议论你就要越漂亮。你怎么还在犯傻呀,你如果变丑她们只会嘲笑你。嫉妒总比嘲笑好。

她还传了一部片子给我,美丽的ELLE穿着粉红色小皮裙坐在一群黑蓝灰套装的同学里不知所措。被戏弄被嘲笑,只是因为她太过于美丽并且不掩饰这美丽。她们做不到,只有摧毁。我终于放声大哭,哭完用冰袋敷眼睛。对自己重复着路菁菁的名言,爱漂亮,谁也管不着。

四.

路菁菁,在这个时刻我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想给你打一个电话。上次同学聚会时候你唱了一首歌,“曾经我的伤,逼我去成长,请你别小看,刺痛的力量。不管怎样算,都是往事一段。不退让,就到天堂。”在幽暗的灯光下你刷了银色泪珠的睫毛忽忽颤抖,而下眼线却晕开了。那一刻,难过铺天盖地而来。你的防水睫毛膏呢,为什么潮湿了?

在同学中,有些事情你只讲给我听了。你爸爸在很小的时候离家,妈妈坚强地支撑着这个家。你们家开杂货铺的,每次你觉得生意不好妈妈总问你同一个问题,妈妈漂亮吗?你说漂亮就放心了。你从13岁开始帮家里卖东西,为了显得成熟一点儿就开始化妆。你说一个女孩子,只要她还懂得爱漂亮,那就说明没什么事过不去的。

他们说,你家的杂货铺早就关门了。一家人都指望着你的工资生活。他们说,你在一段很难的时候曾经跟不怎么爱的人在一起。他们还说,你又在现在生活好一些以后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这一些你都没有讲给我听,我却听你唱着那首歌决定不会问你。我只是很担心,你那颗爱漂亮的心是不是依然自由且自然。我只是担心,你那些胭脂与粉不再是美丽而变成面具。

我终于还是拨通了路菁菁的电话,当确定是彼此以后她大笑着问我。你看了吗看了吗?我说我看了。

我其实是想告诉她,在拿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我买了一瓶ENJOY香水给她,有香蕉,梨子和柠檬,也有保加利亚玫瑰和土耳其玫瑰。广告上面有一行小字,“玫瑰有刺,仍尽欢颜。”

                            编辑/蔷薇紫陌

 

我与她,从来不是阳光帮助幼苗,而是一棵青草与另外一棵青草。平等地生长在土地上,互相注视,用温柔的目光。

九零年的手拉手

/流言

一.冬天里,我开始有一些烦躁。女儿四岁了,是要人照顾又有些自以为是的年纪。先生的工作越做越顺,我穿着大学初见他时候的连衣裙竟也不显突兀。一切似乎都很完美,而我却逐渐觉得有些不好。

一个周末,先生照例去公司工作,我在家里教小丫念唐诗。门铃响,我在对讲机里问是谁。等了好半天都没有回答,我以为是调皮的孩子们或是按错了门铃。正打算挂断的时候,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响起,喂,喂,是周格子吗?我在头脑里迅速把认识的人过了一遍,的确没有想起这个带着浓浓口音的声音。哦,是的。请问是哪位。

那边的人听到我应了,便大着喉咙叫起来。是我呀,是我。你这个门怎么开,我上去看你。我愣了一下,想起管理室曾经贴过防火防盗的告示,跑到窗台前往下看。看不到面孔,只看见一件枣红色的衣服,来人应该梳着两条大辫子,旁边还放着一个麻袋。对讲机并没有挂断,那边还乌拉乌拉地说着什么。我看到小区保安从车库的方向走过来,索性开了门让她上来再问。我想,或许是先生的远方亲戚呢。

楼梯间响起咚咚地脚步声,在猫眼里看到她的瞬间我愣了一下。我确信自己曾经见过这张脸,那眉眼还牵动着一些温柔的记忆。然而是何时何地,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她似乎也从我古怪的表情后面看出些什么,微笑渐渐淡下去,最终停在唇边只留下拘束的一点点。

"大概你不记得了,我是绣荣。"

这时,小丫摇摇晃晃地从我身后探出头来。妈妈,是谁呀。我忙抱过她,快,叫大姨。她站在门外,笑容又一点点多起来。却是带了几分泪光的。

绣荣,我怎会忘记。我怎能忘记。

 

二.九零年,我八岁,读小学四年级。在班级里是年龄最小的孩子却是最大的"",那时的天空一片湛蓝,我是群舞中旋转的花蕊和主席台上庄严的升旗手。

是那一年,因为一张大眼睛女孩的照片,"希望工程"在许多城市火一样地燃烧起来。而我由于曾经在全校师生面前朗诵过"致山区小朋友的一封信",于是被选为代表参加"手拉手活动"。去一个叫做刘家寨的村庄住两周。

刘家寨的家家户户都养着狗,许是嗅到陌生的气味,一路吠声此起彼伏。我被带到垄上贴着陈旧对联的一座院落,还没站稳,一只大黄狗咆哮着扑上来。我尖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而那狗没等靠近我却被唤住了,我睁开眼睛,看到一个长辫子的女孩一边喊着一边从院子里走出来。那就是绣荣。

她是标准的国字脸,又因为瘦,所以更显得棱角分明。只要不笑的时候就看起来有些凶。她瞥我一眼,拎起行李走进屋子。我想说谢谢,看着她冷冷的眼神又咽回去了。于是,第一次见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其实,那时候我在想。即使不用自我介绍她也会认识我的。晚上在村里有联欢会,第一个节目就是我的诗朗诵。

然而,我错了。那天晚上,起初我是看到绣荣的,她坐在台下的小凳子上,而我在一个大灯泡的照耀下声情并茂地朗诵:"同在一片蓝天下……。"我一眼就找到了她,在一群憨厚地笑脸中,她是很严肃的。

我幼小的心陶醉在众人的注视下,"让我们来帮助你,就像阳光帮助幼苗……"突然,台下有一些骚动,我看到绣容忽地站起来,拿了小凳子穿过人群走掉了。

背影瘦弱却笔直。

于是,她没有等到最后主持人对我们的介绍。是两天以后我才告诉她名字的。

第一次的照面我就知道了,她是不喜欢我的。后来想起,我对于这些不喜欢是有一些诧异,却因为陌生所以并没有恐惧。

 

三.乡村的一切对于我都那么新鲜,我把那些扶贫助学的计划忘得一干二净。每天缠着绣荣带我出去玩。起初她是不肯的,冷冷地问我:"城市里多少好玩的,你还有什么稀罕的?"我说不是的,这儿多好玩呀,比我们那儿好玩一千倍。我是真心的,她就高兴起来了。

其他学校派来的小代表都已经展开了种种活动,赠送文具,帮助村里的孩子拟订未来十年计划。甚至报社的人都来了好几拨。我不管,我就是愿意跟着绣荣上山下河钻玉米地。

而她,也有不开心的时候。一天我们坐在田垄上聊天,我早就不穿那些华而不实的公主裙了,两个人都穿着布裤子倒像是真正的姐妹。那时,天空有鸟飞过,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湛蓝。照例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却只是沉默。拿一根小树枝在地上画着什么。

好一会儿,才问我:"格子,你会读很多书吗?"

我说当然会啦,你也会的。

她又问"读很多书要很多钱吗?"

我想想,其实并不知道读书和花钱之间有什么关系。只好说"不会的,读书好的人就不花钱。"

她突然抬头看着我,也说不出话来。眼神里满是渴望与信任。我被这巨大的责任感吓到了,试探着伸手想拉着她的。

"绣荣,你书读得这样好,一定可以读到……读到博士。"我感觉她的手有了力量,我们十指交握着,只有中指伸直抵在一起。她的手大我一圈,有些皴裂却还留着孩子的稚嫩。这样的方式让我感到踏实的安心。

 

四.我手忙脚乱地在厨房拿茶叶,找饼干。因为激动,双手不由地轻轻颤抖,最后端了水还在玄关停了几秒钟,怕小丫看到我红了眼眶以为有人欺负她的妈妈。

绣荣在沙发上十分拘束,看到我就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来,来,看我给你带了什么。"她打开那个新麻袋,里面是半袋子新打的玉米。现在不是收玉米的季节,那些小小的玉米泛着馨香,顶端带着柔嫩的胡须。我的心被这些玉米须扫过,酸酸的。

小丫蹭过来,说妈妈你怎么哭了?

在刘家寨的第一周是新鲜的,老乡们拿出最好的食物给我们。可是那些粗糙的烩菜和清一色的西红柿鸡蛋面还是被吃腻了。我忍了又忍,第二周说什么也不愿意再吃饭。晚上,绣荣拉着我跑出去,我问她去哪儿,她说带你去找好吃的。

我们一路狂奔到了她家的玉米地里,她借着月光左挑右拣,摘下三穗往衣服里一裹。是在那天的月光下,我吃到了平生最好吃的煮玉米。刚长成的玉米带着露水的清香,那么娇嫩,根本连棒子都可以一起咬碎。她是不吃的,坐在一边托着腮看我。

她说有一种做学问的人是农业科学家,她就要做农业科学家。她还说其实你第一次来我家我并不喜欢你,可是现在我喜欢你了。我们还要一起读书呢。你能做的我都能做。

我满嘴塞满了玉米粒,就含含糊糊地说"绣荣你看你多好,能每天吃玉米。"她真正抬起头笑了,她笑得真好看,那夜月光如水般倾泻,映着她乌黑的辫子和乌黑的眼珠。

第二天,我们去邻村宣传。回来以后才听说,因为那几穗玉米留下的叶子,绣荣的爸差点儿打了她。我去找她,她还是坐在田垄上用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的。

我说绣荣,咱们去找大伯,说那玉米是我吃的。说完我扭头就跑。不顾她在后面一边喊一边追。

后来,我还是被她追到了。她一把拉过我的手,两个人都瞪着对方,气喘吁吁地说不出话来。那是她第一次主动拉我,在那两只紧紧握着的手后面,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

那天回去的路上,绣荣给我染了红指甲。不是凤仙花,是一种叫红草的植物。她能在草丛里一眼辨出,这让我敬佩了很久。

 

五.绣荣和我坐在宽大的落地窗前讲述彼此的生活,其实主要是她在讲。也偶尔问我一两句,我都不知如何回答。中间有间或的沉默,她不似先生的远方表嫂总是讲个不停,绣荣好像说过,读书多的人都不怎么说话的。那时,我们两个之间,是她比较沉默;而现在,依然是她。

"你可曾记得……"我说到一半又停下来,原本就声音细小,这时更是希望她大概没有听到。

然而,她却接着说道:"格子,你可记得那时我们说要读很多书吗?"我当然记得,而那以后我也的确读了些书,说不上很多,可是比起她来已经是奢侈了。她告诉我,初中毕业以后还是读了师范。这其实是值得骄傲的,那年我们一帮一的孩子里,只有她读完了初三。

然后草草结婚了,有了两个男孩儿。她比划着,个子已经超过了我。

她毕业以后在村里的学校教书,村子里还是很穷,她现在最大的困扰与最大的期望就是民办教师转正的机会,而她这次来城里也正是为了这件事。

"转正,以前是不想的,现在却想了。也不全是为了钱,可是又是为了钱。有了钱,可以多几个孩子上学。或许,谁也能像他们城里的小姨姨一样好看……"

夕阳中,她侧脸的眼角已经有了深深浅浅的纹路,轮廓却柔和些了。她声音低沉却清晰,一下一下,砸在我心里。这个倔强女子终于赞美了我,承认了我比她的好,也终于表示了对命运的无可奈何与失望。这让我的心,难过得缩成一团。

 

六.我推推小丫要她叫大姨,她磨蹭着始终不愿意。现在的孩子,幼儿园老师都要挑漂亮的。于是绣荣的手顿在那里,停成一个空白的怀抱。

"来,给你染个红指甲吧。"好一会儿,她收回手,从口袋里掏出几棵胖胖的草,我记得,那就是红草。小丫这下愿意了,乖乖地坐在她腿上对着自己的小手左看右看。

 "绣荣,给我也染一个好吗?"她抬头看我,我们在彼此的眼睛中看到泪光闪烁。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忘记了告诉她那年那首得意的诗歌回来我便改了几句,我与她,从来不是阳光帮助幼苗,而是一棵青草与另外一棵青草。平等地生长在土地上,互相注视,用温柔的目光。

她终于要走了,留了几次都不愿意一起吃晚饭。我送她到大门口,鼓起勇气回头来拉她的手。她的身体震了一下,随即大踏步走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