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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笔记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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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点评

2007-5-13
多做少说!

如果你认为文学死了,你不写就是。
如果你认为文学没死,或者死不死跟你没关系,你就继续写。
如果你认为中国自鲁迅后没有伟大作家,那自己成为就是。
如果你成为不了,干嘛又去指责别人?
如果你成为了,但被忽略了,那么像你说的伟大作家注定会被暂时忽视,你认命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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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2
冯尼格去世

就是写《五号屠场》和《猫的摇篮》的那位。
::URL::http://www.nytimes.com/2007/04/12/books/12vonnegut.html?hp=&pagewanted=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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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8
在读

裘帕·拉希莉的处女小说集《疾病解说者》。听说这位美国女作家(简称美女作家,看照片也确实像)的短篇很棒。终于搞到一本,正在读,感觉很不错,但无惊艳,符合我想象中一位普利策奖获得者的水准。
最近还零散地读中国当代的中短篇,倒是时时惊艳。这里也有心理预期的原因——我曾翻阅文学期刊和受关注作品,可往往看到“垃圾”二字。这印象也没错,但错在我没耐心忍着恶臭,往垃圾堆里淘上一淘。垃圾是多的,垃圾与佳作的比例是小的,但鉴于我泱泱大国每年出产的文字总量,佳作的绝对数量仍是多的。所需要的,是耐心,是克服偏见。在几次连续惊艳之后,我意识到,中国当代的顶尖作品——尤其短篇,绝对可以拿出去比一比。
可惜,这些作品像开在深山里的花。也许有植物学家到过,插一块七倒八歪的小牌,类似“底层关怀,草根科植物,多年生”之类之类。然后就是自生自灭的命运。多数人,是不愿意真正爬上山看花的。他们只不过进公园逛逛,在人多处留个影。多数人,并不真正在乎花开得好不好。他们看花,只为了大家都看过花,所以他们也要去看。
这倒罢了,对于多数人,从来不能要求过高。可某些所谓“植物学家”——比如那个最近又放高调的汉学家,凭什么只在国立公园的门口转悠,瞄了瞄几盆“卫慧”之类的小菊花,就开始用“全”、“都”、“所有”下判断了。我愿意善良地相信,这位汉学家的学术水准,并非“全”、“都”、“所有”地代表了该国的学术水准。也许,他也正是他们国家公园门口的那盆小菊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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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9
《国王的人马》

一个长篇的核心,也许仅仅是一句话。如果这句话是“一个男人用一辈子爱一个女人”,加上云里雾里的浮华,它就变成琼瑶小说;加上古墓、轻功、江湖,它变成《神雕侠侣》;加上瘟疫、香蕉公司、南美风情,则变成《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过程,是顺着这句话往前,经历不同的岔道,抵达各自的汪洋。而阅读的过程,则从文字的汪洋出发,追溯到最初的源头。
《国王的人马》的核心,可能被归纳为“贪官堕落记”。那个笔调拖沓的中文译者,正是这么干的。他在后记与封底一再强调,该书“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反腐倡廉活动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好一个美国陆天明!
除了给小说贴标签,译者还大倒苦水,说该书涉及美国的方方面面,兼多隐语、典故、象征,翻译起来如何如何辛苦。于是又有错觉,以为此书类似《尤利西斯》。读完才知又被误导——它就是一本干干净净的“美国往事”。
《国王的人马》的作者罗伯特·佩恩·沃伦,被誉为“继福克纳之后最杰出的南方小说家”。但我想,沃伦也许不认为福克纳写的是真正的美国南方,就像马尔克斯坚称博尔赫斯写的不是真正的拉丁美洲。福克纳的作品,是“意识流小说”。沃伦的才是“南方小说”,它有泥土的味道。马尔克斯是有理由的。没有泥土的味道,哪有资格与地域扯上关系。
《国王的人马》以真人真事为原型。让我联想同样纪实的《刽子手之歌》。诺曼·梅勒写了一个美国西部的“马加爵”,行文简净、明亮,它的泥土味道,是那种被太阳灼得干干的焦味。《国王的人马》则有一种拖泥带水的忧伤。这种忧伤,我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被贴标签的,我曾误认是一本美国周梅森)里读到过。
沃伦是唯一的小说、诗歌双料普利策获得者。小说家沃伦想使《国王的人马》像一本写实小说应该的那样,在情节和信息量中快速旋转,而诗人沃伦却不自禁地停顿,回味各种精妙的心理感受。我的一位同学从上海搬至美国,她告诉我,在那陌生国度,她时常安静地独处。于是生平第一次,她发现自己的心理活动如此复杂、繁多。诗人沃伦就是这样,在静谧中听闻,在停顿处看见。“树叶掉下来的时候,可能阳光灿烂,空气寂静得令人心痛,就像你看过牙医,把牙拨了,第二天还是觉得牙疼一般,好像你站在街角等候绿灯时,突然往昔的情景袭上心头,你想到如果世事不变、岁月如旧,又该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因而心中一阵发痛。”你想到什么?普鲁斯特和他的玛德莲娜小饼干?不错。《国王的人马》的味道,就是在潮湿的美国泥土里,撒上惆怅追忆的欧式小饼干屑。
可惜,《国王的人马》未免追忆得过于伤感。在我看来,无论是写悲欢生死,小说家都应保持冷峻。克制才能控制。就像说相声,千万别在观众笑之前先笑。明显的,这个小说家不够“冷”,沃伦常常先于读者激动——尤其是“闪回”段落较集中的上半部分。
相形之下,同样是花叶凋谢,杜甫就不激动,淡淡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诸种国事、家事、身事的感慨,全在里面了。我喜欢这种“淡淡”的姿态,看似漫不经心,其实极需控制力。毛尖评《迷失东京》时用过一个词:“低糖”。沃伦再淡些、冷些、硬些,就好了。
诗人沃伦、小说家沃伦,一再疾呼他无意于创作政治小说。不是政治小说,又是什么呢?他在尾声里写道:“在他们那个时代,思想和实际可怕地分裂了……”真遗憾读到这样的总结陈辞。完全可在情节和细节下功夫。多些干货,少点抒情,让读者自己得出结论。
好吧,估且接受这个自我总结,“思想”和“实际”的分裂——为了体现这种分裂,《国王的人马》中的人物,都是成双捉对出现的。与人为善的医生亚当VS恶事多多的政客威利;献身宗教的博学的律师VS富有手段的貌似正义的法官;威利纯真的妻子露西VS富有手段的情妇萨迪·伯克;颇具美德的凯斯舅舅VS实用主义的吉尔伯特舅舅……
不仅“在他们那个时代”,在所有时代,人都被两股力量撕扯。“思想”和“实际”,或者,“善”和“恶”。在律师与法官身上,它们分别以宗教和政治的面目出现(或许是在暗示,宗教乃善之极,政治乃恶之极?);在两位舅舅身上,两股力量则在道德的层面上较量厮杀。值得注意的是,“舅舅们”是硬性嵌入整个故事的,与其他情节完全无关。因此,它肯定是为了满足某种意图,而非情节的必需。
沃伦借叙述者之口感慨:“也许吉尔伯特·马斯敦这样的人在任何世界里都能得其所哉。而凯斯·马斯敦一类人在任何世界都不会舒适自在。”(果然不仅仅是“在他们那个时代”)亚当、律师、露西、凯斯,属于一类人;法官、萨迪、吉尔伯特,是另一类人。主角威利被社会敲了耳光之后,从前一类人,变成了后一类人。
如果长篇能够还原为一个核心,如果故事必须被归纳,我愿意将《国王的人马》归纳为:一个关于两类人的故事。不是单纯的“好人”和“坏人”,否则怎会像凯斯舅舅说的:“世界上到处都是好人,可世界仍然冲向黑暗和盲目。”
“好人”凯斯做过坏事:他偷了朋友暨恩人的妻子,导致后者自杀。偷情开始时,凯斯发现“对于自己卑鄙堕落的行为并不感大悔恨或恐怖,只感到难以置信。”他自我分析道:“人在初次破坏一个习惯时会感到怀疑,而在违背原则时会感到恐怖。因此,我过去所知道的美德与荣誉感纯属偶然的习惯,并非意志的结果。”
当友人因己而死后,凯斯的美德终于不再只是习惯。凯斯开始忏悔,开始背十字架。他在战场上以自杀式的英勇,企图赎罪。
另有一个不那么清晰的赎罪故事,就是律师的故事。他发现妻子和最好的朋友(法官)偷情,自己的孩子(小说的叙述者“我”)也是朋友的骨肉,于是他把所有财产留给妻子,不发一言地投奔宗教。他宣讲教义,接济残弱。他被邻人称为“圣人”,被不明因缘的儿子称为“傻瓜”。他也在背十字架,替他人背十字架。
这两个隐嵌于主线的小插曲,使得《国王的人马》跃然上了个段位。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作品,终因对于道德探讨的浅尝辄止,停留在了忧伤感怀的层次。
在此意义上,我愿意将《国王的人马》看作道德小说。它和《红与黑》命运相似——作者都在强调不是“政治小说”,却仍被归进去。毕竟,这么做省力:写政治的叫政治小说,写历史的叫历史小说,写男女的叫情色或者色情小说,甚或还有三农问题小说、国企改革小说……
除了省力,还明确。可如果我们希望明确,要文学干吗?我们真的需要文学来告诉我们,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腐败,什么是进步吗?我们有纪录片、报告文学,有文采飞扬的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给世界一套明确的解释和一个答案,这是黄仁宇们的任务,不是文学的。如果文学还有继续存在的必要,我认为那是因为存在人类理性无法解决的困境——一个关于道德,另一个关于死亡。当然,如果宗教完全地统治了混沌领域,那么我想,文学确实可以安安稳稳地消失了。
然而没有。所以文学存在着,窥视着我们的混沌,刺激着我们不断省视道德和死亡。我认为这是好小说的职责。并非完美的《国王的人马》,履行了这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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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8
波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去世

::URL::http://www.nytimes.com/2007/03/07/books/07baudrillard.html?_r=1&ref=books&oref=slogin

转一篇加拿大人的评论。刻薄了点,但我双手赞成。在以前,我以为语出惊人宣布什么东西(文学艺术思想等等等等)死了是件挺酷的事,现在觉得,努力让一件东西更好地活着,实在比宣布死亡更值得尊敬也更有价值。

::URL::http://www.canada.com/components/print.aspx?id=74d32d81-61e1-4e93-a5b4-4d51cf378c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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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14
《日瓦戈医生》

最早接触的是同名电影。VCD,三碟装。那时的我,沾着枕头就能睡,所以作为日常睡前娱乐的看碟活动,往往有始无终。《日瓦戈》不能幸免。并且由于其艺术电影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连一半都没放到,看它的人就睡着了。后来升级DVD了,就没有重看的兴致。依稀仿佛记得,一个女人在舞会上刺杀一个男人。后来知道,那是美丽的女主人公拉莉萨。
再后来,读原著,感觉不深,留意了一些细节。最有印象的,是主人公死亡时,正乘在一辆时时抛锚的公车里,“一个头戴缠着亚麻布制成的雏菊花和矢车菊花的淡黄色草帽、身穿紫丁香色的老式紧身连衣裙的女人”,骑着自行车,和汽车同向行驶。几次抛锚时,日瓦戈都看到她超到前面去。最后他心脏病发作倒地,那女人又超上来,还下自行车看了一眼,继续上车前行。“穿紫色连衣裙的女士是从梅留泽耶沃来的瑞士籍的弗列里小姐。她已经非常衰老了。十二年来,她一直在书面申请准许她返回祖国。不久前她的申请被批准了。她到莫斯科来领取出境护照。那天她到本国大使馆去领取护照,她当扇子扇的东西便是用绸带扎起来的卷成一卷的证件。她向前走去,已经超过电车十次了,但一点都不知道她超过了日瓦戈,而且比他活得长。”
这种细节的隽永,并非只有伟大作家才能做到。因此,《日瓦戈医生》的伟大,也并非因了此类细节。这是我最近重读时,深刻意识到的。
重读《日瓦戈医生》,第一感觉是开场叙述缓慢。俄罗斯民族的人名冗长,一个人拥有几个昵称,前看后忘。诗人对于修辞的迷恋,使得某些句子节奏不鲜快(尤其是景色描写频繁的开头段落)——比如他时常给一件事物按上两三个比喻。对于现代小说,我认为一物一喻足矣。作为诗人的帕斯捷尔纳克,显然舍不得浪费语言的火花。这迫使我在阅读时,经常停顿迂回在句子里。如果我只是一个打算随手翻翻的普通读者,也许就熬不过那开头十几页了,那么,我可能就错过了此后的渐入佳境。谢天谢地,这情况没有发生。
掩卷之后,依旧是那种不可言传的冲击感,正因为不可言传,使得文学阅读倒像是读者与作者之间的一场精神幽会。读者推门进去,一扇一扇,可能迷路,可能曲折,但最终抵达了作者的内心。如果试着描述我所看到的内心,我愿意说,他们是一片片阳光照耀下的沼泽。不同的是,有的明媚一点,比如帕斯捷尔纳克的,有的则更为阴暗潮烂,比如陀斯妥耶夫斯基的。
写作文学作品,其实也是推开一扇扇门,不同的是,它是写作者的自我发现。有人在推门的同时,就让它们敞着了。也有人推进去,又在背后将它们关上,并最终将自己留在了自己的内心里。
扯远了,继续《日瓦戈》。这本有名的“政治小说”,在我看来,根本不是写政治。作者本人必如日瓦戈,厌恶并且希望远离政治。它通篇写的是人,写绝大多数人变成野兽的时代中,极少部分人残存的一点点人性与爱。这种惨烈主题,这种时代状况——在中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存在过。而帕斯捷尔纳克,勇敢地写出来了,他本人因此付出了代价。
相比之下,《双城记》的作者“聪明”多了。狄更斯有感于英国的社会境况,最后却是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此即所谓“借古喻今”,中国人最会这套,所以说嘛,中国人聪明。它最大的优点是安全,缺点则是显得“隔”,乃至虚假。这是为什么,读《日瓦戈》能感到作者喷涌的情感;而读《双城记》别说喷涌,仅有的一点涓流,也是人工开凿的小水槽。背景抽象,人物抽象,细节也抽象——如果算它有细节的话。更别提一堆堆的历史错误了,请不要以“文学作品不是历史著作”为借口,细节对于小说,是关键的,也是决定性的(至少是之一)。
当然,另有一些,索性完全架空,比如《蝇王》。这类作品在我看来,就不是伟大与优秀的区别了,要争也争它究竟属于“良下”,还是“中上”。
再扯远一下(写博客真好,想扯哪儿扯哪儿),前几天翻《笨花》,开头就把我砸闷了。那种感觉,就像翻开一卷清明上河图,一种叫“生活”的东西扑天盖地地包围过来。《笨花》和《日瓦戈》某种程度是一类的,这类小说像长了很多气根的榕树,深扎在那儿,和土地溶为一体了。《笨花》后面我没看下去,因为掩了书,半晌才把被砸闷的感觉熬过去。
所以,帕斯捷尔纳克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大时代需要大作家,大作家也需要大时代。一些批评家说了: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没赶上文化大革命,怎能写出好小说。这话对吗?对,也不对。每个时代都是大时代。有些变动是外部的,它需要广度;有些变动则是内部的,它需要深度。所以,没赶上文化大革命的,或能向内,向纵深。
见几位师友谈《三峡好人》,有说:文学家为啥不能像贾导一样,写出这个时代。这话像是意思,存在一个脱离人之外的时代,而文学作品应该“人”和“时代”两手都抓,两手都硬。是这样吗?电影的篇幅短,因此需要一个讨巧的契点。而小说——尤其长篇,有的是篇幅,就不妨慢慢解剖手术吧。我就不信,在哪个普通人身上,会没有一个时代。
但很多人没耐心,读者算了——游戏和韩剧多好玩啊。可那叫啥“思想界”的呢,居然也耐心不多。半吊子耐心,还不如没耐心。所以有“《如焉》研讨会思想界炮轰文学界”的闹剧。媒体喜欢哪,媒体已经从“妖魔化”进入“芙蓉化”时代了,超级无敌芙蓉掌,一掌灭了俩界,厉害。
身边但凡读过《如焉》的,都惊讶于其做工低劣。用大脚趾想想:塞进那么多所谓重大社会问题的,会是怎么一本“文学”。所谓思想,所谓问题,都是文学里的硅胶。看起来很美,摸起来生硬粗糙,假冒伪劣。
文学最基本的是真实。真实的人体,终是美的。别怨不是E罩,古希腊雕像的女性个个肥硕,也没见哪个是E罩。大而无当不如坚实饱满。文学不需要填充物,无论美名思想,还是政治。
《日瓦戈》的中译本,盖棺定论了八个字:“反思历史,呼唤人性”。我看,次序要倒倒。先呼唤人性,才反思历史。单个的人构成生活。很多很多人的生活,构成了时代。一个个时代,就构成了历史。
所以,终要一圈一圈地写回来,从外围写到内围,最终写自己。不少大作家,晚期都有一本类似《忏悔录》的东西。因为终于有了足够的智慧、洞见和勇气。把自己的那片阳光沼泽打开晒晒,那是境界。所以,福楼拜说:我就是包法利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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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3
好些留言没回复

改天回头慢慢回复。
谢谢关注的朋友,虽然很多不认识,但已经觉得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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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3
写作的问题

前几天参加了个格非的讲座。
离开大学后,这是第一个讲座。我不爱包括讲座、研讨、座谈在内的所谓交流,因为在很多时候,言说者的真诚度,会受到环境乃至人情的影响,况且,空谈大问题于事无补。所以我想了解一位作家,会绕过访谈、介绍、传记、语录,直接阅读作品。只有作品,才是最深入、最直接的通道。
但我还是去听了格非,一则他不仅仅是小说家,还是位教授和评论家,我认为他的一些评论,好过他的小说;二则也是凑个热闹,看看熟人——果然看见不少熟人,包括久未谋面的木叶同学。还在门口惊瞥了涛J一下,待要打招呼,她就消失了。
格非确实是位值得尊重的小说家。在一个虚无论甚上的年头,愿意认真思考的不多。其实真的深究,也未必听到什么新鲜话,如果读过宇文所安和钱穆,会觉得格非提到的一些论点很熟悉。然而,又有多少论点是真正新鲜的呢?就像有多少小说,是真正没有被人写过的呢。所以听小说家的话,无非是听一个立场。这个立场,对别人不重要,对小说家自己却是重要的,因为它是前提——任何严肃、负责、自觉的小说家,都必须正面立场问题。以前,这个立场是一个问题:怎样的是一部好小说。现在,又需要加一个问题:小说何为。前者处理小说内部的关系,后者处理小说外部的关系。它们也可归纳成一句话:建立起自己的文学史,并在其中安置一个自己的位置。只有阅读与思考并重,才有可能达到。如果成见太深而阅读偏颇,难免走火入魔,比如当下的残雪;如果只追随阅读而缺乏思考,则易肤浅逐流,比如当下的马原。这两种,都是很可惜的。格非的可贵,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他带着问题思考,又对各种成见抱有警觉。从这个意义上,我觉得小说家理性一点、知识分子一点,还是有好处的。
我始终认为,成熟的小说家,必须拥有属于他自己的“一个人的文学史”。任何由教授学者编写的文学史,都是可疑的,因为会受到意识形态、话语权力、理论趣味等等的左右。最主要的一点,学者文学史会注重文学的外在关系,比如何时的文学,关照了哪段社会现实。但相信真正的小说家,都是从内在看小说的。小说首先写人,而人必在具体的历史与社会之中。只要将具体的人抽丝剥茧,就会发现,所谓的时代、所谓的历史、所谓的精神,都在人的身上——在他们的血里,在他们的骨肉里。把人写出来了,就把一切写出来了。这里,就不再引用司汤达、伯吉斯之类之类的来佐证了。如前所说,这属于立场问题。不是谁说了什么就顿悟了,只有多读,多想,然后抵达立场。这个过程,是拒绝讨论的,是一个人走的,是很寂寞的。
格非的讲座洋洋洒洒,其实真要归纳,也可归纳到这两个问题。对于“怎么的才是一部好小说”的问题,饱读书籍的他说得非常从容出彩,然后对于“小说何为”,则有些牵强。他说到写作者的职责,那里的“写作者”更多是知识分子的意思——这也符合他的学院身份,因此也许对于他自己,这个问题可以含糊过去了。然而,小说家的职责真正是什么呢?提问时间里,我又追问。格非一番解释后,说:也许他的解释也并不深入正确。去年在千岛湖,这个问题就被涉及,格非表现出兴趣,但被旁人打断。当时叶兆言的说法比较实在,大意是:其实他也回答不了这问题。只不过上场了,比赛开始了,球就只能踢下去。也许,在想不出更好的答案时,这个就是最好的了吧。其实也没什么好多问的,问了,无非是因为现场有人在提高行健、王朔,让我实在听不下去。明知道,答案不是听来的,就悬置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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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

      偶然得知,今天是韩帅的生日,34。真快啊。我向来不记人生日,自己的生日,也不要人记。而今奔三张了,就更愿意装糊涂,忘掉点时间。
      韩帅是我文艺江湖认识的第一位朋友。人称“南韩北姜”的韩帅,究竟有多帅。十一年前第一面,觉得像何家劲——那时,何还在他人气的尾巴上,郑伊健未红,谢霆锋不知哪里。十年之后,何家劲销声,郑伊健过气,小谢讨了老婆,摆起居家架势。看看明星,就知生活的轱辘碾过一轮。而我们的像何家劲、更像郑伊健,还有点点像谢霆锋的韩帅呢,也是整整十年。他说:时常感到M当年对这个世界的不耐烦。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一轮一轮,终要碾得帅哥不帅,美女不美,于是感慨:想当初。H说:想当初见你的时候…… 这一“想当初”,往前拉了七八年。年间,大伙儿散布到世界各地,甚至天堂。虽然MSN可以天涯若比邻,但也是“若”而已。真正的距离,不是空间,而在于时间。
    其实想想,在一起也没什么,无非喝酒、K歌、劈情操。然而,在一起,终是好的。可你还得一个人走啊,走过一群人,又走过一群人,最终走着走着只剩自己。于是青春就过掉了。
     最近,生活里忽冒出几个名字,都是认识了十来年的人。几个月前,接到久不联系的方的电话,也和他算起多久没见。他说:你还年轻啊,我们的年,都是十年十年记的。真的,仿佛就是挂了电话,时间在我这儿,也忽地拉长了。如果一天,突然有不期而至的人,说:我们二十年没见了吧。那么,必是有些怕见了——看对方的脸,就能知道,时间对你自己做了什么。
     去年开始写日记,还向爸妈借了相机,间或自拍照片,存在电脑里。仿佛害怕走得太快,要让什么东西停住。而另一些,不用挽留,就渐渐停住了——那是我们的生活,像身体的新陈代谢一样,越来越慢,越来越缺乏变化,最终渐至定格。
    常回味一部叫《时间机器》的片子,和S一起看的。我们同对一个镜头感慨:主人公在机器里昏迷了,时间在外面整亿年整亿年地飞转。每每回忆,就心生念想:如能有机会,对着沧海桑田作一番旁观,必定堪破人生吧。那也有的,那是佛。而我们,终是人,于是蝼蚁般地碾在琐碎具体的生活里。
    H还说,小闹要考研了。那年夏天在崔家见过一次,不太和我们说话,关在房里,用电脑反复放一首歌,满腹青春心事的模样。后来我知道,那是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每次听起,就想起那个没结果实的盛夏。其实,生活里的大部分,都是不结果实的无用功,虽然知道,还要继续。因为生活的本质,无非是合理合法地把一辈子浪费掉。
    以前喜欢张楚的话,“你还年轻,他们老了”。以前的我们,是“你”,现在的我们,是“他们”,闹闹们则成了“你”。所以人类要生育后代,因为老的时候,总有一个年轻的“你”在那儿,于是,生活还可以向前展望展望。

    说了那么多,也不知为什么。很少在博客上抒发心情。或许是因为,新的一年——还有我的生日,都快到了。以往的以往,我从不主动提生日,不过今年虚岁三十,一枝花或者豆腐渣,总还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说点什么。也好让我觉得,过往日子里的人们,其实还在身边。
也或者什么都不说,看到这一篇,笑笑,就够了。感谢默默注视我的人。近两个月没更新,还是增加了几千的点击。就像此博的名字,“私家”,我不主动宣传或链接,因为这个博客的本意,在于朋友们互相看看,走动走动。没办法,年纪长了,越来越觉得不相干的热闹,于自己的生活并无太大意义。


P。S。最近狂迷许巍。其实十年之前(又一个十年!)就知道他了,同济的郑介绍给我的,他喜欢《在别处》。那时许巍摇滚,许巍不红。我买过他的磁带。我对他的喜爱晚到了十年。好吧,让我关闭那个人神共愤的越剧吧。下面开始许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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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8
杂碎

好象忙忙碌碌,细想又没忙出什么。生活啊生活,一地杂碎。
依旧改长篇,改得没完没了。新构思又成形。看得到一些人物在行走、说话。再焐一焐,他们就会具体丰富起来。
陆续地读《史记》,中国古人的文字,最受益的就是简洁二字。写意、留白、微言大义,再杂的事,都叙得有条不紊。小说与历史,其实离得很近哪,历史皆有虚构,而在虚构中,历史也从未缺席。历史未必比文学更真实,文学也未必比历史更虚构。
看了电影《香水》。在我有限的观影经验中,一流的小说,能改编成二流的电影,已经算是成功。也许因两者有不同的叙述逻辑吧。电影提供视觉,音乐娱乐听觉。而文学里,视听嗅色香味都有了,但多了个还原程序。所以站在某个角度,文学的空间更多,对受者的想象力和阅历的要求也更高。
重读《都柏林人》,淡而干净的阴郁。让我联想卢小狼的文字,喜欢他的《烟女士》。
又想到如何写上海。“如何写”其实不成问题,对于小说家,一提笔,最熟悉的那个地方自然就四面八方地涌过来。但这是上海——是被无数上海人或非上海人写烂了的,被无数非上海人甚至上海人想象烂了的上海。于是觉得张爱玲还是有不动声色的高明:“上海人为了‘节省天光’,将所有的时钟都拨快了一小时”,仅此一句,上海就出来了,比起《长恨歌》的开篇万言,实则妙出甚多。
语言,简,而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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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7
看好王光利

最近的《卧虎》,比上次那个《血战到底》成熟多了。两者都是打麻将式的编剧结构,那种在语言幽默和细节把弄上的迂回少了,情节更紧凑干脆,镜头也不错。
王如果发展得好,会是很牛的商业片导演,比冯小刚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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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3
《苏菲的选择》的作者William Styron

过世了,享年8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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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6
《浮士德》

以前读过,只读到一半。觉得太枯燥。
这次重新捧起,居然发现精彩夺人——哪怕手里只是半文不白的译文。翻至最末页时,忍不住要像浮士德那样赞叹:你真美啊,请你暂停!
有的作品,会洗涤心灵,比如《罪与罚》,它深邃;有的作品,则让心灵上天入地了一遭,比如《大师与玛格丽特》,比如《浮士德》,它广博。如果年年重读,一定能像浮士德那样,冲出“小世界”,走向“大世界”,精神境况自是不同。
我还记得阅读荷马史诗时迂回荡气的感觉。读《浮士德》,亦是如此。《伊丽亚特》与《奥德塞》写了神。《浮士德》写了神,写了人,它写了一切!
一本写了一切的作品——让一位杰出人物花费了整整六十年。想到这个,也能为我的不可思议感找到稍稍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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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8
《双城记》

《双城记》里没有宗教,人性善就是它的信仰。我不喜欢狄更斯对于善和美和表述方式,它太过浪漫主义了,然而我却不能否认,其间有一种单纯的美,一种动人的力量。《双》里的人物性格都处理得较为简单,尤其是作为主角的查尔斯和露西,他们简直尽善尽美,没有性格。其他人物则多在善/恶的基础上,给予稍许的性格点缀,比如洛瑞的谨小慎微,卡顿的不羁落迫,等等。我觉得这个小说里,塑造得最有意思的人物是给台尔森银行跑腿兼夜间盗墓的杰里,他身上有善,也有恶。在小说最后,杰里突然坚定地表现了他的忠诚,让我感觉非常意外:如果作者最后让他出卖了洛瑞和马奈特一家,我也不会吃惊的。当然,再想一想就觉得情有可原:《双城记》是一部善战胜了恶的小说,在这唯一善恶并存的人物身上,当然也该是恶小善大的。

《双城记》在处理个人时,远比处理时代精彩,后者过于夸张、粗糙,明显有一种“隔”的感觉,可以看出调用二手资料的痕迹。这种“隔”的感觉,在阅读余华的作品时也非常强烈。当然,在以历史为题材时,这多少不可避免,但在以当代为背景时,就不可原谅了。

《双城记》中的故事中有一点,我无论如何想不通:那个万恶不赦、铁石心肠的候爵,怎么可能让马奈特医生去治疗刺杀自己的农家少年?他更可能做的事情,是就地再捅那少年几剑。但不让马奈特医生治疗,农家少年就没机会说出自己的冤仇,马奈特医生就不会作为知情者而被陷害,整个《双城记》的故事也就没有了。所以我认为,这是个硬要推进故事而产生的漏洞。

还有不少情节上,我觉得可以安排得更好——或至少交代得更好。比如:强壮的卡顿要去替代被关在牢中两年多的达内,后者在非人的地方被折磨了那么久,必定瘦骨嶙峋。要知道,人和人的相似,肯定先是身坯上的相似,其次再是五官。因此这种替代要不被人发现,可操作性其实是比较差的。当然,对于一部浪漫的小说,这种过于现实的细节可以忽略不计。

还搞不懂的一点:在马奈特一家逃亡时,为什么第三人称叙述突然变成了第一人称叙述,“他们”换作“我们”。如果勉强说这是比较现代的写作方法,也可以。但我认为毫无必要,而且突兀。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很美,只不过里面所有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下等人,说话都是文绉绉的书面语,通篇没有一字脏话,也没有指出一处语法错误(法文的时态啊人称变位啊是很复杂的,很容易出错,有些作家会让他小说里文化层次较低的人,故意犯一些语法错误。狄更斯是英国作家,但写的是法国)就有点让人受不了。比如那个垂死的农家娃,居然说出:“对于她们的贞操,他们享有无耻的权利”这种话,都奄奄一息了,哪有脑力组织精妙的句子啊,他更有可能说的是:“他们糟蹋姑娘,他们这群王八蛋!”脏话和其他丑陋的东西一样,是在这个世界上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果一个作家对这个都选择盲视,我就认为他优雅得有点点虚伪了。


    从小说发展的一百年间,小说家作为一个总体,对于小说技巧的掌握,是进步得非常快的。就目前全世界来看,技术全面且趋于完美的作家,多到很难计数。而回望19世纪,一些大师比如狄更斯、斯汤达、巴尔扎克,他们在写作技术上的缺陷还是很明显的,阅读他们的作品,要抓住重点,忽略瑕疵。所以,这更加深了我对福楼拜的崇敬:早在一百年前,他已经写出了完美的小说!《包法利夫人》的面世,比《双城记》早2年,比《红与黑》晚20年。它,还有《一颗单纯的心》,都是在阅读时,可以忽略写作年代的作品。这让我联想到张爱玲:以前读张爱玲,虽然会小小地惊艳一下,但觉得不过如此。后来了解了中国现代文学史,知道张爱玲同时代的作家们,都在写怎样幼稚不忍卒读半文不白令人恐怖的东西,这才发现:张爱玲是多么伟大。在我看来,一个群星璀灿的年代产生的大师,其伟大程度不及一个在文学荒漠孤军深入的大师。

再回到福楼拜。博尔赫斯被称作“作家中的作家”。我看福楼拜才更应得这个称号。博尔赫斯的东西,无非是作家看得懂,普通读者看不懂,所以叫“作家中的作家”。他发明了一些写作模式,可以让别的作家拼装组合,但是我认为,对于一个整天待在图书馆里,除了阅读和玄想没别的事可干的人来说,这并非困难到不可想象。而福楼拜——是不可想象的。比大师更大师的,那就近乎神了。

SORRY,我就这德性,捧人捧杀,贬人贬杀。喜欢博尔赫斯的别来争论了,如我挂在博客上方的所言,我是“无责任点评”。拒绝讨论,谢谢。

 

另外,最近读的一些书,都是中学里读过的。重读之后更加确证:小说是一门成年人的艺术,不谙世事的时候,还是读读唐诗宋词,或者描写风景美的散文比较好。等到我们经历了朋友的背叛,爱情的挫折,并且为了利益做过不该做的事情,这时候,我们可以读小说了。因为只有经历了恶与丑,才能真正懂得善与美。

 

《双城记》让我对法国大革命感兴趣,手头正有一本阿克顿的《法国大革命讲稿》,这是早该读的书,不知不觉就拖下了。翻翻去。

晕,为什么最后一段文字,字体那么大,改来改去改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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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2
为什么

我发布的关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及获奖者的个人资料被审核了?完全跟我国我党无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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